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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武漢市2022屆應屆畢業生小明(化名)向記者反映,與她簽訂三方協議的深圳市豪恩聲學股份有限公司,今年6月18日突然向他發出解約通知,理由是該公司內部組織架構調整。據她所知,與她一同收到該公司解約通知的應屆生約有上百人,大部分人面臨即將畢業卻工作沒了著落的難題。
小明說,她于去年10月通過校園招聘會應聘,經過幾輪面試,最終與豪恩聲學簽定了三方協議。今年2月份,小明還曾收到該公司的信息,詢問她是否可以提前過去實習。今年5月初,豪恩聲學HR在小明所在的應屆生群里發布了兩項任務,一項是在公司網站上觀看相關視頻并做測試題,另一項是按照公司要求拍攝主題為“豪恩聲學,我來了”的短視頻。
今年6月中旬,該公司HR通過電話與小明進行了半小時的提問和溝通,但兩天后,小明卻收到了公司的解約郵件。郵件中,該公司給出的解約理由是組織架構調整,公司內目前已沒有匹配崗位能提供給小明入職。郵件中提示,如小明同意解約,該公司將給予3000元違約金。
“事情太突然了,感覺特別氣憤,特別委屈。“小明表示,當時她與該公司簽訂的三方協議上寫明是2022年7月11日前入職報到,直到今年6月18日突然收到該公司的解約通知。從去年10月應聘成功到今年6月收到解約通知,這中間的8個月正好是秋招和春招的關鍵時期。在此期間,小明拒絕了其他用人企業的offer。
“根本沒有時間找新工作。因為到6月底,2022年應屆生的校園招聘基本上就都結束了,我們很難再通過校招找到合適的工作。相較于我們的損失,這3000塊錢賠償太微不足道了。”小明說,被突然解約的不止她一人,通過跟同期其他被解約的人溝通發現,原先該公司校招群里有一百六十余人,在大部分人收到解約通知后,有個別未被解約的應屆生被拉進了新組建的校招群,里面只有四十多人。
7月15日,記者通過小明提供的解約郵件聯系到豪恩聲學HR,對方表示不清楚這件事。但在電話掛斷之前,對方小聲嘟囔了一句:“完了……”。
應屆生求職中遇到類似問題,應該怎么處理?根據已簽訂的三方協議,能否要求用人企業增加賠償金?對此,山東崇耀律所律師劉迪認為,三方協議對企業與學生都具有約束效力,如果“三方”確實達成了意向書,用人企業就有義務和學生簽訂勞動合同,如果不簽訂就要承擔違約責任,求職者可索要賠償。同時,由于應屆生身份的特殊性,以及秋招和春招在時間段上的不可替代性,用人企業有義務提早告知應屆生有關崗位安排、崗位調整方面的信息,力爭將雙方損失降到最小。如果企業確實存在崗位調整、規劃變更等問題,無法提供之前約定好的崗位,則要求用人企業承擔協議上約定的損失賠償,求職應屆生可根據實際產生的損失以及offer被取消之后引起的其他間接損失,要求企業賠償相關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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