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網訊(記者盧志堅 通訊員范偉義 宗申)出生僅23天的嬰兒被親生母親賣掉,短短24小時,檢警聯手救回了孩子。2022年1月26日,江蘇省連云港市海州區檢察院檢察官侯亞茹抱著襁褓中的嬰兒從江蘇省泗陽縣回到了連云港。
2022年1月24日,海州區檢察院收到公安機關移送的劉某涉嫌刑事犯罪案件。受案當天,侯亞茹訊問劉某時注意到該案中的一個關鍵人物樊某。
2021年12月,樊某因一起刑事案件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該案在審查起訴階段,訊問樊某的正是侯亞茹。當時的樊某懷著8個多月的身孕。2022年1月3日,在誕下一名男嬰后,處于哺乳期的樊某便一直被監外執行。
發現該線索后,檢察機關立即開展立案監督并提前介入該案。侯亞茹發現,當問及孩子去處時,樊某聲稱孩子被爸爸帶走了。1月25日,侯亞茹聯系公安機關詳細了解樊某孩子的去處。可疑的是,孩子出生證上沒有樊某的名字,而是一個叫姚某的人。樊某稱因她生產時沒錢,便在泗陽縣的醫院借用了朋友的醫保卡生孩子,故出生證上寫的不是自己的名字。
“樊某為何專門從連云港到泗陽生產?即便借用他人醫保卡,出生證上不寫親生母親的名字也很奇怪。”侯亞茹懷疑孩子很可能有危險。
1月25日下午,檢察官緊急聯系公安民警前往泗陽尋找孩子。當晚7時,民警來到姚某住處。據姚某丈夫劉某交代,二人因無法生育,想要收養一個孩子,通過中間人介紹,得知樊某無力撫養子女,便和樊某達成了收養孩子的協議,在孩子出生后支付樊某5萬元。1月3日,樊某以姚某名義在醫院辦理入院手續,并于當日產下一名男嬰,劉某按協議支付給樊某5萬元。1月8日,劉某、姚某夫婦帶孩子出院回家,直至被公安機關抓獲。
根據已有線索,檢察機關現場引導公安機關偵查,制定偵查方案。1月26日,中間介紹人員朱某、葛某二人被警方抓獲。1月26日下午5時,孩子被帶回連云港,在檢察機關、公安機關的共同努力下,暫時寄養在連云港市福利院。關于孩子撫養的問題,相關部門也正在積極尋找合適的親屬。
1月27日,樊某被刑事拘留。目前,本案中涉及的其他犯罪還在進一步偵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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