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網訊(通訊員劉榮松 劉宇琦)2021年3月,江西省鷹潭市月湖區檢察院發出了該省第一份督促監護令。將近一年時間,這份督促監護令作用發揮得怎么樣?
近日,檢察官通過遠程視頻見到了涉案未成年人小林,這是小林在被附條件不起訴6個月考驗期中的最后一次跟蹤幫教。檢察官欣慰地了解到,如今小林已成功回歸社會——開了一家炸雞店自主創業。
2021年1月,月湖區幾名少年因沒錢上網,便經常拉車門盜竊。剛年滿18歲的小林便是其中之一。看守所里,小林向承辦檢察官如實供述了犯罪經過。然而,令月湖區檢察院“護燕”辦案團隊感到疑惑的是,對于小林的物質要求,父母都會竭力滿足,他為何還要參與偷盜?
對此,小林的舅舅解釋說,“他父母忙于工作,孩子初中二年級就已輟學,還經常離家出走,和社會閑散人員混在一起。”
鑒于此,月湖區檢察院在對小林作出不批捕決定的同時,向小林父母發出江西省首份督促監護令,要求其履行監管教育職責,關注小林的心理狀況和行為習慣。
送達督促監護令后,“護燕”團隊在2021年8月對小林設置了為期6個月的附條件不起訴考驗期,同時聘請家庭教育指導老師在“護燕”未成年人關愛中心對小林父母開展親職教育。
“兒子現在開朗多了,今后我和孩子爸爸一定認真學習家庭教育知識,改變教育理念,在檢察機關配合下共同給孩子糾偏、糾錯。”小林母親說,接到督促監護令后,她全身心陪伴孩子,并加強對小林的看管和教育。現在,曾經沉溺網絡游戲、不愛溝通的兒子已有明顯改變,與父母的關系穩定密切了很多。不久前,在父母的資助下,小林還開了一家炸雞店,可以自食其力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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