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6日,馬向南(中)獲得通遼市十佳法治人物稱號。圖為頒獎現場。
不久前,內蒙古自治區通遼市2021年度“十佳法治人物”揭曉,通遼市科爾沁區檢察院第五檢察部主任馬向南榜上有名。
馬向南曾先后在刑事檢察部門、法律政策研究室工作,2019年她主動請纓到公益訴訟檢察部門。自此,她開始了保護公益的追光歲月。
努力跳級的“小學生”
“作為草原的女兒,用良法善治守護科爾沁大地的綠水青山是我義不容辭的責任。”這是馬向南最常說的一句話。
與公益訴訟檢察工作初交手,習慣了在公訴席上指證犯罪的馬向南突然有些抓不住重點。當時,通遼市檢察院黨組書記王彥春剛剛就任,而他恰恰是內蒙古檢察機關公益訴訟檢察工作最早的探索者,對公益訴訟檢察工作有著更高的要求與期待。
面對內部與外部的壓力,倔強的馬向南更多了向前沖的勇氣,“耳聽眼看多思考,勤學善問常下沉”是她為自己立下的flag。她說:“在公益訴訟檢察工作中,我就是小學生,但我可以通過努力跳級呀!”
收獲總是屬于那些付出努力的人。在帶隊辦理通遼市首例污染環境公益訴訟案件時,馬向南就初露頭角。
該案中,犯罪嫌疑人曹某在租賃的廠房內購置化工原料生產聚氨酯組合料,將生產過程中含強酸的廢水不經任何處理直接排入土壤。涉案滲水井設置得非常隱蔽,檢察機關調查時正值夏季,馬向南不顧高溫天氣、蚊蟲叮咬,深入到雜草叢中取證。看著被強酸侵蝕的土地,她非常心痛,“誰污染誰治理,受損生態必須得到修復!”
但曹某抱著“破罐子破摔”的心理,覺得反正自己怎樣都要被判刑,不愿意進行環境修復治理和損害賠償,這讓案件辦理變得相當棘手。馬向南多次向他釋法說理,對他的家屬更是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反復做工作。最終,曹某當庭認罪,并承諾治理受損土壤,繳納生態環境賠償金5萬元。該案入選2020年通遼市“十大法治事件”。
一份檢察建議5天見成效
馬向南到第五檢察部不久,該部辦理的“毒豆芽”侵害食品安全案入選內蒙古自治區檢察機關公益訴訟十大典型案例。“一個小小的案件為什么能入選?”在刑檢部門辦慣“大案子”的馬向南深受觸動:“公益訴訟檢察工作就是要以人民為中心,把人民群眾的疾苦放在心上。”備受鼓舞的她和同事翻山越嶺,走村串戶,聽群眾呼聲、問百姓需求,電視、報紙也成了他們獲取公益訴訟線索的渠道。
2020年9月以來,通遼市多家媒體均報道稱:某銀行私自將門前的城市道路設置成自用停車場,影響小區居民正常通行,甚至導致消防車輛無法進入,存在安全隱患。
馬向南和同事通過現場勘查,調取某銀行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有關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證據,并向銀行相關工作人員了解情況,發現該銀行對此道路無產權,卻利用道閘、石墩攔截、封堵門前道路,用作日常經營,此舉不但阻礙道路東西兩側車輛駛入,也影響行人正常通行。他們立即向通遼市城市管理監察支隊發出了檢察建議。通遼市城市管理監察支隊在收到檢察建議的次日就向該銀行下達了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
2020年9月25日,一份來自通遼市城市管理監察支隊的履職回復讓馬向南感到欣慰,群眾關心的道路問題終于解決了!從提出檢察建議到城市道路通行功能恢復,僅用了5天時間。
生活中的“小事”也得管
馬向南把對公益訴訟案件的職業敏感帶到了日常生活中。2021年,她在通遼市某游樂園游玩時發現,即使自帶了防滑襪,工作人員仍會要求游客購買游樂園銷售的防滑襪,否則不得進入游樂場。5元一雙的防滑襪雖然不貴,但這顯然是霸王條款,游客們怨聲載道。
“這事兒,得管!”但怎么管才能達到最佳效果?為了協調保護消費者與企業之間的關系,馬向南沒少下功夫。她聯合科爾沁區市場監督部門共同監督,同時一遍又一遍地向游樂園經營者釋法理、講道理,通過引導經營者換位思考,讓他們真正認識到了錯誤并積極改正,為強制消費按下了“終止鍵”。同時,她通過新聞報道幫助經營者開展宣傳,引導游客自覺遵守游樂園規定,共同營造干凈衛生的游玩環境,讓經營者倍感貼心,真正達到了雙贏多贏共贏的效果。
“公益訴訟檢察工作有自己的特點,既有剛的一面又有柔的一面,我們必須積極履職、能動司法,才能真正實現助力黨委政府治理社會、有效保障群眾切身利益。”馬向南表示。
3年來,馬向南從收集線索到走訪調研,把辦案過程中遇到的問題撰寫成論文《關于公益訴訟案件領域的思考》,獲得第二屆“通遼法治論壇”征文活動三等獎。她先后帶領公益訴訟團隊辦理公益訴訟案件400余件,位列全市檢察機關的首位。她和同事在通遼市檢察機關率先開展“西遼河治理”專項行動,督促清理河道1萬余立方米;開展“綠劍”“守護北疆草原林地”等專項行動,監督恢復造林23.38萬畝,逐步開拓出“專業化監督+恢復性司法+社會化治理”的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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