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講清楚了原因,我現在同意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還錄了像,我絕對不會反悔……”日前,湖北省利川市檢察院在當地看守所內對一起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案件進行認罪認罰協商,并首次啟動認罪認罰案件聽取意見同步錄音錄像。
2021年3月,公安機關將李某等14人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一案移送利川市檢察院審查起訴。審查起訴過程中,檢察官積極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與多名犯罪嫌疑人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但其中變更定性為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的5名犯罪嫌疑人態度出現反復,經過多輪認罪認罰協商后,仍有兩名犯罪嫌疑人尚未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因為辦案期限的原因,利川市檢察院只能提起公訴。
案件起訴后,檢察官繼續有針對性地開展對兩名被告人的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適用,反復說明變更定性的法律依據、量刑計算的規范化標準、自愿認罪認罰可以獲得的法定從寬幅度、出示類案判例等,并與其辯護律師進行充分的溝通交流。
檢察官的真誠打動了被告人,在律師的見證和參與下,控辯雙方在開庭前終于達成了一致意見。至此,實現了所有被告人均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
2021年11月24日的庭審中,同步錄音錄像有力證實了被告人認罪認罰的自愿性、真實性,保障了庭審的順利高效進行,使得原本預計兩天的庭審縮短為5個小時。
聽取意見同步錄音錄像是檢察機關在推進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適用中強化自我監督、規范檢察辦案的有效舉措,在接下來的工作中,利川市檢察院會不斷深化落實,有效提升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適用質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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