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2021年的檢察熱詞,“檢察聽證”無疑占據一席。僅2021年上半年,全國檢察機關堅持“應聽證盡聽證”,開展公開聽證30867件次。①2021年10月,第三屆新時代檢察論壇在甘肅蘭州舉行,會議主題就是“檢察聽證——讓公平正義可見可感”。②
按照《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聽證工作規定》,檢察聽證是指人民檢察院對于符合條件的案件,組織召開聽證會,就事實認定、法律適用和案件處理等問題聽取聽證員和其他參加人意見的案件審查活動。作為檢察新聞人,如何把檢察聽證新聞寫得生動鮮活?結合我撰寫的通訊《19年心結在一場公開聽證會上解開了》,③談幾點體會。
申訴人不是符號般的人物
2021年6月14日,端午小長假。我接到通知,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孫謙將于6月16日赴蘇州市相城區檢察院,就一起19年前的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主持公開聽證。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件,不像故意殺人案件那樣有跌宕的情節,證據也比較枯燥。但和相城區檢察院承辦檢察官陳慧聯系要來案件材料仔細研讀后,我對這個案件和申訴人都有了些感覺。“一起在特定歷史環境下,由個人承擔了太重的罪與罰的案件”,我在采訪素材本上寫下這句話。
如果光看在案證據和法律規定,本案判罰并無不當。但當年的證人翁某證言和秦某供述,都提到了這一情況:1999年廢舊金屬市場進行整頓,不能代開進項增值稅專用發票。而廢銅加工本就屬于低利潤行業,如果沒有進行發票抵扣,必然虧損。時為銅材分廠廠長的秦某找總廠廠長翁某反映,但沒辦法解決,這才找到當地供銷社的朱某,請他聯系“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而2001年案發時,正值國家嚴厲打擊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的時期。秦某盡管退清了騙稅扣款,仍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入獄后,與一般申訴人不同,秦某并不要求案件改判無罪,只是要求認定該案為單位犯罪。但依據法律規定,認定單位犯罪和個人犯罪對他的量刑其實沒有影響,同樣要在十年以上量刑。秦某苦苦申訴19年,難道只是他不懂法律嗎,還是另有心結?
“他是一個講道理的申訴人,一直能比較理性地反映自己的訴求,但非常執著。說實話,以我們對他的了解,這場聽證會真的沒有息訴罷訪的把握……”電話那頭的陳慧說。
就這樣,通過閱卷、電話采訪,秦某在我心中有了一個輪廓。以今天的眼光來看,秦某的行為屬于法不容、于情可憫。那么孫謙將如何主持這場聽證會呢?我不禁充滿期待。
6月16日高鐵赴蘇。下午2點半,聽證會準時開始。在申訴人陳述申訴理由和證據環節,曾經擔任過廠長的秦某講述非常有條理,也有些動情:“我16歲進廠,26歲就任車間副主任,是廠里20多年的中層干部。1994年起銅材分廠生產經營出現困難,100多名職工一大半下崗。危急之中,我與總廠簽訂承包合同,擔任銅材分廠廠長。”“承包期間我每個月是拿工資的。我經營的資金進出、用度去向、費用報銷一定是要經過法定代表人審批、財務審核的。我承認我的行為是虛開,但這是經過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意進行的。這個行為不應該由我個人承擔,應該按單位犯罪的相關規定承擔我應該承擔的部分。”
“秦某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有著特殊的時代原因及客觀事件的影響。由于廢舊金屬市場整頓,無法正常開具發票,秦某迫不得已才實施了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行為,案發后其補繳了全部稅款,始終如實陳述。其行為社會危害性較小,根據罪責相適應的原則,原審十年的量刑過重。”秦某的律師說。
我把這些都寫進了稿件。在我心中,任何一場聽證會中申訴人都不應該只是一個符號,而應該是一個有血有肉的人。
讓每一個人都“開口說話”
6月16日一來到聽證會現場,我心中就輕呼一聲:“好家伙!”除了孫謙和最高檢第十檢察廳廳長徐向春,秦某和律師,本案申訴案件的四級檢察院承辦檢察官——最高檢第十檢察廳檢察官肖亞軍、江蘇省檢察院第四檢察部副主任蔡翠英、曾榮獲CCTV年度法治人物的蘇州市檢察院副檢察長王勇、相城區檢察院檢察官陳慧,以及曾擔任該案公訴人的相城區檢察院副檢察長陸梅英都坐在各自的席位上。
本案的聽證員也可謂精準“對口”,5名聽證員中,一位來自稅務系統,兩位來自企業,還有兩位法律專家。
在兩個多小時的聽證中,這13個人都發表了自己或真情流露或專業中肯的意見。要寫好本案通訊,就要思考如何在有限的篇幅中,讓他們盡可能都“開口說話”,而不只是“一言堂”?如何詳略得當,讓聽證過程引人入勝呢?我和通訊員王金艷下了功夫。由于本案的事實和證據較為清楚,所以陸梅英闡述的原起訴認定的事實和法律依據、陳慧闡述申訴審查情況,我用了概述一筆帶過,但原汁原味記錄了孫謙在她們闡述之后的追問:
“你們見過申訴人秦某嗎,見過幾次?他理解和認可你們的解釋嗎?”
“見過很多次,也進行了釋法說理,但秦某沒有理解。”
“我們的道理都講了,可為什么申訴人還是沒有接受呢?我們檢察官釋法說理的水平要提高,要用平實的、針對性的語言來釋法說理,幫申訴人打開心結。”
在通訊的第二段,我們記下了孫謙這段溫和的“批評”,為最后一段埋下了伏筆。
王勇是該申訴案件的市院承辦人。在聽證會上,他認真解答了秦某的心結——本案為什么定個人犯罪沒有定單位犯罪,在通訊稿中,我們給予重點呈現。
5位聽證員的追問是這場聽證會的亮點。站在讀者的角度,我最后選取了3個環環相扣的追問。首先是蘇州市人大代表、蘇州市國家稅務局原黨組書記柏立云的發問:“本案發生在20年前,請問當時的處罰標準是什么?”
“本案定罪量刑主要依據1997年刑法和相關司法解釋。秦某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致使國家稅款被騙取30萬元以上,屬于‘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依法應當在十年以上量刑。”蔡翠英對此的回答精當到位。
“十年的量刑,在當時是否過重?”江蘇省人大代表、蘇州創元投資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紀委副書記、監察室副主任尹璐進行追問。
對這個問題的回答,要充分考慮當時的歷史背景,但又要考慮社會的發展變遷、司法理念的變遷。在王勇對此的詳細回答中,我們最后呈現了這樣兩層意思:
“當時,虛開增值稅發票是國家嚴厲打擊的經濟犯罪之一,法定最高刑是死刑。根據刑法和司法解釋,秦某的量刑檔次在十年以上,又沒有法定減輕處罰情節,法院基于其歸案后退清騙稅款、如實供述等酌定量刑情節,對其就低判處十年有期徒刑,并無不當。”“但綜觀案件事實,秦某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事出有因,十年以上量刑是不是堅持了天理、國法、人情的統一?需要我們認真反思。”
“針對秦某反映的訴求,檢察院還做了哪些工作?”蘇州市人大代表、江蘇震宇震律師事務所主任顧秦華繼續追問。
“在多次溝通中,我們也發現秦某的心結主要是社保問題。秦某出獄后,一直依靠自己的技術打工,有一定收入。但因為服刑人員在服刑期間停止繳納社會保險,所以秦某目前領取的養老金確實較少,大概每個月1500元左右。我們跟區人社局進行了咨詢,了解到秦某的情況是無法通過補繳社會保險金來提高他的退休待遇的。同時,我們也走訪了社區、民政局,了解到根據秦某一家的收入情況,秦某無法享受低保戶或低保邊緣戶的待遇。”陳慧的回答含有很多信息量。
這“三問三答”是寫稿中最順暢的一段。聽證員問的,確實就是讀者想問的。而檢察官的回答,也都切中肯綮。寫完后,第三段小標題就出來了——聽證員充滿溫度的追問。
捕捉現場的火花
“這次聽證會對秦某意義非凡。當天,他穿著一件不新但非常整潔的polo衫參加了聽證會。”
聽證新聞不僅要用耳朵,還要用眼睛。王金艷在現場捕捉到這樣一個細節,并用在了通訊開頭,讓這篇聽證新聞報道的開頭與眾不同,后來被很多同事“點贊”。
休會間隙,聽證員對案件進行評議。這個時候,王勇等幾位檢察官也走到申訴席旁與秦某交談。孫謙微笑著走了過去,拍拍秦某的肩膀,說:“我們都是60多歲的老頭了,是同齡人。我非常理解你。”這親切的話語立刻讓我們豎起了耳朵。“社會在不斷發展,但當年的判罰依據的是當年的法律。希望你不要糾結過去,放下心結,過好人生的下半場。”孫謙說。
秦某點點頭,握住孫謙的手。這一刻,他們倆臉上都露出真心笑容。在現場的攝影師敏銳地定格了這一幕。這一段休會間隙的小插曲也被生動地記錄下來。
“在當時的歷史背景下,依據當時的法律規定,法院的判決并無不當。建議在可能的情況下,檢察院和有關部門協商,看能否解決申訴人一些具體困難。”評議后,聽證員代表宣讀了評議意見。
“今天我非常滿意,這么多專家給了我解釋……今天這個聽證會,我把心里話全部說了出來,也得到了釋法說理。我保證不再就此事上訪。接下來,我要把我的人生下半場過好!謝謝大家。”評議員宣布評議結果后,秦某真誠致謝。
那一刻,我有些感動。應該說,這場聽證會讓我充分感受到聽證的價值——當事人有充分的機會訴說心中的委屈、怨氣,司法機關予以懇切的回應,聽證員在“兼聽”的基礎上就事實證據、法律政策以及其他相關情況發問,并發表客觀中立的第三方意見,既充分體現程序正義,也能促進案件的實體公正。
聽證會也是一堂“公開課”
在去蘇州的高鐵上,我剛好看到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周光權的《把刑法學好,才對得起在“艱難的時刻”與你相遇的人》。“法官、檢察官與律師的共同點都是從事法律工作,都會與普通市民相遇在他們一生中最重要且最艱難的時刻。刑法涉及對被告人的生殺予奪,因此,對刑法的運用必須慎之又慎。”正在看這起聽證案素材的我,對這段話有了更深的理解。
在聽證會的最后,孫謙說:“檢察官負責刑事追訴,但如果單純把這個放在第一位就錯了。通過這次公開聽證,我們也可以看到,‘以人民為中心’不能掛在嘴上。‘辦案就是辦別人的人生’。我們要學會換位思考,依法妥善處理案件,將心比心做好釋法說理工作,努力化解消極因素,司法觀念要不斷更新。”他還特別叮囑,要協同有關部門,在法律和政策允許的范圍內幫助解決秦某反映的問題。
“在開這次聽證會之前,我真的沒有一定能息訴息訪的心理預期。”陳慧感嘆道。“最高檢領導選了一塊難啃的‘骨頭’,迎難而上,最終打開了申訴人心結。同時也給我們上了一堂‘公開課’,如何站在離百姓最近的地方,用老百姓聽得懂的話釋法說理,我們還任重道遠。”
這段真實的感喟也被我們放在了通訊的最后,并加上了小標題——不僅是一場聽證會,也是一堂“公開課”。
這不是篇一蹴而就的文章。說實在的,如果是聽證當天就要完成的“急就章”,恐怕也只能按照套路寫一篇。因為給了比較充裕的時間,所以我們認真完成了這篇五個章節的通訊。
7月17日,這篇近3600字的通訊在《檢察日報》頭版顯要位置刊出,并配發了那張非常傳神的孫謙和秦某微笑握手的照片。報社值班編委在《夜班手記》中點贊:“寫得不錯,很生動,雖字數不少,但讀來一點不累。”不少新聞前輩和檢察同仁也予以肯定。
注釋:
①徐日丹:《堅持“應聽證盡聽證”開展公開聽證30867件次》,《檢察日報》2021年7月28日第2版。
②邱春艷:《以檢察聽證厚植黨執政政治基礎 讓公平正義可見可感》,《檢察日報》2021年10月16日第1版。
③管瑩、王金艷:《19年心結在一場公開聽證會上解開了》,《檢察日報》2021年7月17日第1版。
(作者系檢察日報社駐江蘇記者站記者)
關鍵詞: 生動鮮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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