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網北京3月22日電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官方網站消息,近日,福建省消防救援總隊原黨委副書記、總隊長王文生涉嫌受賄罪、玩忽職守罪一案,由廈門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文生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廈門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王文生利用擔任湖南省長沙市公安消防支隊支隊長,湖南省公安消防總隊副總隊長,福建省公安消防總隊、福建省消防救援總隊總隊長等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在擔任福建省公安消防總隊、福建省消防救援總隊總隊長期間,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遭受損失,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當以受賄罪、玩忽職守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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