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劇!接拉電線不規范致人死亡
正義網訊(通訊員曾雪芬 李宛霖 李新霞)邱某等人野外接拉電線用于農田灌溉,導致村民吳某和龍某不慎觸電身亡。事發后經多方調解,邱某等人賠償被害人家屬全部損失160萬元。經廣西壯族自治區昭平縣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近日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被告人邱某等人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
2021年5月,昭平縣某農業專業合作社承包了富羅鎮旱地改水田項目中的農業種植業務,該業務要把荒地改造成農田后種植水稻,因此,需從附近河道抽水對農田進行灌溉。為了方便取電抽水,該專業合作社法定代表人邱某向電力部門申請接拉電線至富羅鎮砂子村斧頭寨附近河段,并雇請管理人員貝某、李某具體負責抽水灌溉、插秧、收割等事宜。
斧頭寨附近河段水質優良,村寨上的村民經常到河里捕魚、捉蝦、摸螺。2021年7月,邱某等人在沒有安裝漏電保護開關的情況下,每天利用水泵從河內抽水灌溉農田。其間,該專業合作社未對雇請的管理人員進行相關野外安全用電教育和培訓,作業范圍內未設置安全警示標識,也沒有任何安全防護措施。
2021年8月某晚,村民龍某、吳某等四人一起到斧頭寨附近河段摸石螺。龍某在河邊抓小魚并未下水,吳某三人則攜帶氧氣瓶潛入河內摸螺。半小時后,龍某察覺異樣:潛入水中的吳某已許久沒有動靜,大喊吳某的名字也未見回應,這才發現吳某已經浮在水面,而旁邊有一個抽水泵正在作業。三人便懷疑吳某可能已經觸電,情急之下,龍某下水救人,卻不幸觸電倒入水中。另外二人立即尋找石頭砸斷電線,從河里將龍某和吳某拖回岸邊,并撥打120求救。后龍某、吳某經搶救無效死亡。
經查,當晚邱某雇請的管理人員在水泵抽水作業過程中,因家里有事未在現場全程監控,導致吳某、龍某二人觸電身亡。鑒定機構鑒定后認為,抽水泵漏電,吳某、龍某的死亡與邱某等人不規范安全作業有直接因果關系。
該案經昭平縣檢察院審查認為,邱某等人在預見到可能發生漏電和觸電危險的情況下,輕信能夠避免,在農業作業中沒有積極采取安全用電防護措施,導致本次事故發生,其行為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經綜合考慮,邱某等人在案發后有主動投案自首、認罪認罰、賠償損失且取得諒解等情節,本案又系過失犯罪,因此,昭平縣檢察院向法院提出了判處邱某等人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的量刑建議。同時,在檢察官多次調解后,邱某所在的農業專業合作社與死者家屬達成了賠償和解協議,邱某等人向吳某、龍某家屬共支付了160萬元賠償金,家屬們也表示對邱某等人予以諒解。法院開庭審理后,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關鍵詞:
關于我們 廣告服務 手機版 投訴文章:435 226 40@qq.com
Copyright (C) 1999-2020 m.ymshequn.com 愛好者日報網 版權所有 聯系網站:435 226 4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