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網贛州4月14日電(通訊員黃昭才 廖冬)和陌生“女子”談網戀,被對方以借錢、購買禮物、索要紅包為由騙走3.7萬余元。近日,江西省贛州市南康區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依法對鄧某批準逮捕。
2021年3月,巫某收到一陌生微信添加好友的申請,并備注咨詢買房事宜,隨后巫某添加了該好友。在聊天中得知,“何長秀”28歲,為力證自己,還發了一段自拍短視頻給巫某,巫某見視頻中的“何長秀”長得年輕漂亮,頓生好感。之后一個多月,兩人越聊越投機,并建立起“男女朋友”關系,談起了網戀。
通過幾次聊天,巫某得知“何長秀”是贛州人,工作不穩定。“何長秀”也經常撒嬌似的跟巫某發微信,“老公,轉點錢給我,買杯奶茶給我喝唄。”“老公,沒吃早飯,轉點錢買個早餐唄。”。巫某覺得為“女朋友”付出很正常,所以每次都是有求必應。
時間長了,“何長秀”也經常以生病、節日紅包、見面等借口為由向巫某要錢或借錢。
隨著“感情”的深入,巫某便提出想要和“何長秀”打電話、發視頻或者見面,但是“何長秀”卻經常以各種理由推脫,有時實在不好拒絕,就會約定好時間地點見面,等巫某到了約定地點后,“何長秀”每次都是發微信告知巫某臨時有事來不了。
2021年12月,巫某發現自己向從未見過面的“何長秀”轉賬次數高達223次,轉賬金額3.7萬余元,此時,巫某才發現自己被騙了,便去了當地派出所報案。
2022年1月29日,鄧某被抓獲歸案,巫某才知道一直和自己談戀愛的“何長秀”其實是一個比自己還小近10歲的小伙子。
2022年2月5日,南康區公安局以鄧某涉嫌詐騙罪移送該院審查逮捕。經審查,贛州市南康區檢察院認為鄧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虛假身份以婚戀的方式騙取他人錢財,數額較大,遂以涉嫌詐騙罪批準逮捕鄧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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