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活垃圾混投情況嚴重、垃圾分類效果差,11月上旬,羅湖區景貝南小區被黃貝街道多次警告后仍不整改被處罰,小區的生活垃圾被暫停收運,小區物業還“吃”了罰單。景貝南小區成為《深圳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實施以來,全市首個受到“不分類不收運”處罰的住宅小區,也是深圳開出的首宗“不分類不收運” 罰單。
景貝南小區是一個上世紀八十年代建成的老舊小區,共有49棟樓房,居住了約5000人。負責收運該小區垃圾的企業每天統計發現,這樣一個大型小區的廚余垃圾收運量竟只有1桶,分類數據明顯不匹配居住量。面對這一異常情況,黃貝街道執法人員到小區開展溯源追查和執法巡查。巡查中,執法人員發現,景貝南小區存在將建筑垃圾、綠化垃圾、廚余垃圾倒入其他垃圾桶的情況,街道執法人員對物業管理處進行了多次警告,但問題依然沒有解決。
11月7日,黃貝街道聯合收運企業決定對該小區執行“不分類不收運”,并于11月12日針對反復核查其仍未整改的情況,下達了處罰決定書,對小區物業作出罰款2000元的處罰。
“對做得不好的,要堅決停運。”羅湖區城管和綜合執法局副局長魏明來指出,要讓小區物業公司和居民認識到,分別作為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的責任人和義務人,有做好生活垃圾分類的責任。
深圳垃圾分類已邁入法治時代,“不分類不收運”的垃圾分類倒逼機制有法可依,而處罰動真格是深圳用好法治的剛性手段的體現,是深圳垃圾分類的態度和底線。《深圳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第四十條規定,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處理單位或者個人發現接收的生活垃圾不符合分類標準的,可以要求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人或者收集、運輸單位重新分類,未進行重新分類的,可以拒絕收集、運輸、處理,并向市、區主管部門報告。
“以罰促改”效果良好。執行了“不分類不收運”后,倒逼景貝南小區物業積極落實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人主體責任,經過一系列的整改措施,小區垃圾分類的情況大為改觀,小區物業、居民都行動起來了,現在每天小區的廚余垃圾收集量有10桶左右。(記者 林清容)
關鍵詞: 深圳 首宗“不分類不收運”罰單 生活垃圾混投 垃圾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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