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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穿青蛙服,手提一堆小青蛙,脖子上掛著支付二維碼。近段時間,“賣崽蛙”因呆萌造型和有趣的互動成為網紅,同時,一些“賣崽蛙”被“執法”的畫面也讓人感到又好笑又可憐。近日,上海街頭一只“賣崽蛙”被城管驅離,并被斥責“每天都在這里,像什么東西”的視頻在網上熱傳。賣崽青蛙到底做錯了什么、該不該罰的問題引發大量討論。
對此,上海市城管執法局局長回應稱,根據《上海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賣崽蛙”的行為屬于擅自在公共場所兜售玩具,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對行人、對環境也是種干擾。對于這種情況,一般采取寬容、審慎地柔性執法。先教育、約談警告,如果前期整改了,沒有造成很壞的后果,提倡免于處罰。
像“賣崽蛙”這類兼具流動性和表演性的經營活動,很多城市都有具體的管理規定,被“執法”大多也有據可依。一方面此類銷售活動的商品質量不易監管。另一方面,在人流密集的地方和路人互動或兜售商品,也會引發安全隱患。但在執行層面,每一個具體事件的處理也考驗著城市管理者的能力和水平。
近年來,各地積極推出新政,統籌市容秩序管理,陸續放開早市、夜市、地攤等多種經濟業態,在推動“煙火氣”有序回歸的同時,也引導經營戶涵養“文明之風”。事實也證明,“煙火氣”和“文明風”兩者可以兼得。誠然,在面對“賣崽蛙”這種經營業態時,如何做到兩者兼顧,確實是個不小的難題,但正因如此,相關部門才更應不斷解放思想、深入調查實際情況、創新監管方式,解決存在的難點、痛點、堵點,不斷提高工作水平。同時,“賣崽蛙”們也應知法守法,自覺遵守相關管理辦法,讓既治愈人心又能方便人們生活的經營活動在合法合規中進行。
因此,與其討論“賣崽蛙”該不該罰,我們更期待執法部門與經營者實現一場“雙向奔赴”:既能探索出更妥善的管理方式,又能保留好既不影響市容又為城市增加趣味性的小“生意”,讓城市管理辦法與老百姓生存、生活的實際更貼近,共建一個開放、自信、和諧、活力的文明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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