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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通訊員相婷婷)4個月時間里,犯罪嫌疑人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50余萬條,轉賣給不同的商家用于廣告推銷,非法交易額高達230余萬元。近日,江蘇省東海縣檢察院提起的潘某等4人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宣判,潘某等4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各并處8萬元至12萬元不等的罰金;責令潘某等4人永久刪除涉案公民個人信息,共同支付公益賠償金25萬元。
小李使用某App時,頁面經常彈出一些廣告,如“免費領取減肥藥”等,“我想試用一下,就按程序要求填寫了姓名、年齡、電話和收貨地址。”小李沒想到的是,免費的“禮品”沒拿到,卻常常收到推銷電話、短信,不堪其擾……
原來,他填寫的個人信息被“四朵金花”工作室獲取后,轉賣牟利。
“四朵金花”工作室由潘某、張某、王某、于某4人成立。4人曾在同一家公司從事互聯網廣告推廣銷售工作,十分了解相關工作模式和銷售鏈,積累了許多資源。
2021年2月,4人在利益驅使下“自立門戶”,成立“四朵金花”工作室,開展互聯網廣告推廣業務,其實就是非法販賣個人信息。她們在某App上發布具有夸大和欺騙性的減肥產品等廣告,誘導瀏覽廣告的用戶填寫包含姓名、手機號碼、地址等公民個人信息,然后將App后臺生成的個人信息數據發送給客戶,由客戶或者廣告主自行下載。
隨后,東海縣公安局網安大隊發現,有網絡公司在微信群內販賣東海縣公民個人信息,于是立案偵查。截至2021年6月,潘某等4人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50余萬條,非法交易額230余萬元,獲利25萬余元。這些個人信息經過層層轉賣,有的被商家用來推銷產品,有的被犯罪分子利用,從事電信詐騙等犯罪活動。
2022年9月,該案移交東海縣檢察院審查起訴。該院經審查認為,潘某等4人為牟利,在明知客戶資質不全的情況下,通過上述App平臺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并將其出售給客戶,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同時,潘某等4人侵犯了眾多公民的個人信息安全,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同年12月,東海縣檢察院以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對潘某等4人提起公訴,同時提起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考慮到潘某等人歸案后如實供述主要犯罪事實,具有坦白、認罪認罰和退繳違法所得等從輕處罰情節,并主動繳納公益損害賠償金,為此檢察機關建議對潘某等4人依法從輕處罰。
該案承辦檢察官張博介紹,針對通訊、醫療、房地產、金融、物流等領域相關案件多發的問題,該院向相關責任部門制發檢察建議,督促其排查隱患、堵漏建制、引導規范經營。該院還利用檢察官進網格等契機,赴鄉鎮、企業、學校開展法治講座,切實提升公民個人信息保護意識。
“個人信息保護關乎群眾的切身利益,檢察機關充分發揮刑事檢察和公益訴訟檢察職能,順應了新時代人民群眾的司法需求,我為他們點贊!”一直關注此案進展的江蘇省人大代表單江紅說。
[版面編輯:周蔚] [責任編輯:劉彬]關鍵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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