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繞“雙減”政策,義務教育階段校外培訓機構學科類與非學科類的鑒別討論仍在持續。據媒體梳理,開學已近一個月,上海、海南、浙江、重慶、廣西、遼寧、天津等多地已陸續推進關于學科類和非學科項目鑒別指引相關工作。
雖然此前教育部已經發文,明確學科類與非學科類的范圍,但學科類與非學科類的界定仍存在模糊地帶。比如,按照教育部確定的學科類范圍,英語培訓屬于學科類培訓,而有培訓機構認為“新概念英語”是培養學生的語言能力與素質,不屬于學科類培訓,而屬于非學科類培訓。
顯然,如果不能消除學科類與非學科類界定的模糊地帶,就會出現機構打擦邊球把學科類培訓包裝為非學科類培訓進行違規經營的問題。科學鑒別學科類與非學科類培訓,不能只看學科概念,而要看培訓的實質,從而引導培訓機構理性轉型,開展非學科培訓業務。
事實上,目前的學科類和非學科類范圍劃分,并非十分嚴謹的科學劃分,而是從現實出發,便于對校外培訓機構進行監管、引導,而進行的劃分。從學科概念看,語文、數學、外語等科目是學科,藝術、體育、信息技術等也應該是學科。而從現實看,語文、數學、外語等學科的培訓,由于與升學掛鉤,很多是提分培訓,不但加劇應試教育,還增加家庭的焦慮,因此,成為此次“雙減”治理的重點。
藝術、體育等學科的培訓,相對來說,并沒有形成和語數外等科目培訓一樣的培訓熱。家長送孩子進行藝術、體育培訓,主要還是發展藝術、體育興趣與特長,而且,在我國學校教育中,美育、體育、勞育等存在被邊緣化、弱化的問題,校外培訓機構提供這方面的培訓,也作為學校教育的補充,為學生提供差異化教育選擇。因此,“雙減”開放了藝術、體育等非學科類培訓。
是否和應試掛鉤、是否進行提分培訓,顯然是比按學科概念界定學科類與非學科類培訓,更能體現治理精神的原則。各地教育部門提出的鑒別學科類與非學科類培訓的標準,也基本按照這一思路。而進行這樣的鑒別,就不但要看培訓名稱,更要看具體的培訓內容與培訓方式了,這就需要建立專家委員會進行鑒別。教育部印發的《關于堅決查處變相違規開展學科類校外培訓問題的通知》提出,根據學科類校外培訓隱形變異行為的隱蔽性、多變性特點,以及實踐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可以成立專家委員會或指定專業機構,對隱形變異培訓行為進行科學辨別。
如機構聲稱自己進行的是非學科類培訓,而監管部門認定為學科培訓,那么,機構可以請專家委員會進行鑒別、認定,提交給監管部門,監管部門則可組成省市一級的專家委員會,根據培訓的具體內容、方式、廣告宣傳、對家長的承諾等進行再次鑒別。是圍繞提分、升學進行的培訓,還是關注學生素質發展的培訓,通過專家委員會的鑒定,這是不難辨別的。
隨著“雙減”的推進,不少學科類培訓機構轉向非學科類培訓,資本也涌入非學科類培訓。對此,校外培訓機構要意識到,雖然“雙減”開放了非學科類培訓,但鑒于學科類與非學科類培訓的界定,主要依據是是否與升學掛鉤,進行提分培訓,因此,隨著美育、體育納入中考,并逐漸提高中考體育分值,假如機構和資本涌入非學科培訓領域,加劇非學科培訓的競爭以及內卷化,導致藝術、體育培訓出現過熱與應試化傾向,那未來把藝術、體育培訓納入學科類培訓管理,是完全有可能的。
“雙減”要減輕的是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學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而不只是學科類培訓負擔。非學科類培訓負擔加重,也是“雙減”要關注的問題。近日,針對學科類培訓轉向和資本涌入非學科類培訓等問題,教育部表示,為防止出現政策空白,教育部將研究起草校外培訓機構設置標準,加快校外培訓管理條例立法進度,對非學科類機構管理一并納入,這傳遞出重要信號。機構和資本進入非學科培訓領域,一定要避免重蹈學科類培訓的覆轍,不能過度逐利,要堅持為受教育者提供差異化教育選擇的定位。(熊丙奇)(作者是教育學者、21世紀教育研究院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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