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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日,香港區(qū)域法院法官宣布,被告溫嘉霖兩項暴動罪名成立,判處3年4個月監(jiān)禁。
2019年8月31日,該被告在香港地鐵旺角站參與非法聚集,隨后被警方拘捕并被控多項罪名。(總臺記者 金東 朱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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