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澳門11月12日電 (記者 龍土有)澳門特區行政會12日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已完成討論《2021年度雇員、自由職業者及商號經營者援助計劃》行政法規草案,自公布翌日起生效。
澳門特區行政會發言人、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表示,因應今年新冠肺炎疫情情況,特區政府早前推出八項中小企疫情支援措施,其中包括向雇員、自由職業者及商號經營者提供支援,為此,特區政府制定該行政法規。
法案建議對2020年度工作收入不超過14.4萬元(澳門元,下同)的本地雇員,每人發放1萬元的援助款項,受惠對象涵蓋了于去年內離職、兼職或停薪留職的雇員。
自由職業者援助方面,將向持有有效證照的的士駕駛員、三輪車夫、小販及攤販、導游、水上的士駕駛員及漁民,每人發放1萬元,其他自由職業者如在2020年度職業稅申報沒有盈利,則按照其最近三年度申報的職業稅負擔金額平均值的5%計算,每人發放最少1萬元、最多20萬元的援助款項。
至于商號經營者援助款項方面,在財政局登記的所得補充稅納稅人(不包括非澳門居民的自然人納稅人),如其經營商號于2020年度所得補充稅申報沒有盈利,將按照其最近三年度申報的經營成本平均值合計后5%計算,每人發放最少1萬元、最多20萬元的援助款項。
澳門財政局代局長鐘圣心表示,受惠對象須于法規生效后30日內申請,預計措施覆蓋范圍約10.3萬名雇員、6800名自由工作者及1.5萬名營業者,相關援助爭取在本月發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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