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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北襄陽女子將丈夫下體剪掉被處行政拘留10日并罰款200元,該處罰引發網友強烈質疑。
根據湖北公安執法公開平臺上的一份《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違法行為人楊某,1月25日21時許,在位于襄陽市的楊某哥哥家中臥室將丈夫張某位于生殖器上的陰莖剪掉。楊某的行為已經構成故意傷害,現決定對違法行為人楊某行政拘留十日并處罰款二百元,拘留自2023年1月26日至2023年2月5日。
警方對楊某的處罰決定書
對于該處罰決定,部分網友覺得處罰過輕。那么該如何解讀警方目前對楊某的處罰決定?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認為,對于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行為,輕則行政處罰,嚴重的可能涉嫌刑事犯罪。由于楊某丈夫傷情鑒定報告還沒做出,警方可以先對楊某做出行政處罰。
根據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如果是傷情鑒定為輕微傷,將對行為人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如果鑒定結果為輕傷以上后果,即可達到故意傷害罪的立案標準,需要依法追究楊某的刑事責任。目前只是做出行政處罰,如果涉嫌刑事犯罪,還需要法院審理以后再定罪量刑。
海報新聞記者查詢到,根據我國現行的《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中關于“盆部及會陰損傷”部分相關內容:陰莖及睪丸全部缺失,屬于重傷一級;后尿道破裂,須手術治療、尿道損傷致重度狹窄、龜頭缺失達冠狀溝、重度排尿障礙,均屬于重傷二級;前尿道破裂,須手術治療、龜頭缺失1/2以上,均屬于輕傷一級;龜頭部分缺損、陰莖撕脫傷、陰莖皮膚創口或者瘢痕長度2.0cm以上、陰莖海綿體出血并形成硬結,均屬于輕傷二級;會陰創、陰囊創、陰莖創、陰囊皮膚挫傷、睪丸或者陰莖挫傷、均屬于輕微傷。
面對公眾強烈關注,當地警方回應:目前對楊某治安處罰是暫時的。即公安機關正在等鑒定報告,待報告出來后會根據結果追究楊某的法律責任,并明確表示若達到輕傷,就一定會追究楊某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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