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法治建設的雙向奔赴”
——從浙江試點看開展刑事案件審查起訴階段律師辯護全覆蓋的成效
從2017年10月至今,刑事案件審判階段律師辯護全覆蓋試點工作已經開展5年有余,取得了一定成效。近日,“兩高兩部”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深化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試點工作的意見》(下稱《意見》),將律師辯護全覆蓋試點從審判階段擴展到審查起訴階段。
(相關資料圖)
在審查起訴階段開展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試點工作有何意義?不妨從2021年8月就開始對這項工作進行探索的浙江省金華市檢察機關辦理的一起案件說起。
反復核實,最終只起訴一罪
有這樣一起案件:公安機關以犯罪嫌疑人馮某涉嫌詐騙罪、偷越國(邊)境罪向檢察機關移送審查起訴,馮某向檢察機關提供了一條模糊的線索——他曾因偷越國(邊)境的事情被公安機關抓過。
“到底為什么被抓,馮某也不清楚,沒多久就被放出來了。”金華市浦江縣檢察院黨組成員、第一檢察部主任陳明南說。
接到線索后,陳明南很快將有關情況反映給當地公安機關。經檢索,當地公安機關并未查到與馮某有關的涉案信息。
“我還是不放心,就請馮某的法律援助律師進一步核實。這位律師提出,或許馮某的家人知道相關情況,于是便主動聯系馮某的家人、朋友核實。”據陳明南介紹,在打了十幾個電話后,馮某的母親終于回想起家里好像有一份法律文書,但因為自己不識字,不能確定其具體內容。
陳明南提到的這位律師是浦江縣檢察院通知法律援助中心為馮某指派的法律援助律師——浙江仙華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王璐璐。記者通過連線方式采訪了她。“與馮某母親溝通后,我讓她把這份法律文書找出來,拍給我看看。”收到照片后,王璐璐立即聯系了檢察機關。
“我們非常重視,馬上電話聯系相關部門進行核實。經核查確認,馮某雖然實施了偷越國(邊)境的行為,但因情節輕微已被作不起訴處理。因此,我們只追究了他的詐騙犯罪行為。”陳明南表示。
記者注意到,《意見》將應當通知辯護的案件范圍確定為四類:一是可能判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二是本人或者其共同犯罪嫌疑人拒不認罪的;三是案情重大復雜的;四是可能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在2022年11月18日召開的深化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試點工作推進會上,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陳國慶提出,在經濟條件允許、律師資源較為充足的地方,可以適當擴大通知辯護的案件范圍。
那么,對于上述案件,在審查起訴階段為馮某指派法律援助律師,屬于哪種情況?“馮某涉嫌詐騙案屬于擴大通知辯護的案件。”陳明南進一步解釋道,“在收到案件后,我們三日內告知馮某有權委托辯護人。馮某說他不請律師,說完捂著臉哭了起來。經了解,馮某的家人為了讓他離開國外的犯罪團伙,已經負債累累,無力再為他聘請律師提供辯護。所以,我們就根據金華市檢察院和金華市司法局聯合出臺的《開展審查起訴階段律師辯護全覆蓋試點工作方案》,通知法律援助中心給馮某指派了法律援助律師。”
達成共識,試點成效逐漸凸顯
馮某涉嫌詐騙案是浦江縣檢察院在浙江省開展審查起訴階段律師辯護全覆蓋試點期間辦理的一起案件。
2021年4月,浙江省檢察院提出“努力打造檢律良性互動關系標桿省份”。2022年4月,浙江省檢察院聯合該省司法廳、律師協會共同出臺《關于積極探索開展審查起訴階段律師辯護全覆蓋工作的意見(試行)》,在全省確定杭州、寧波、金華等6個地級市和4個縣(市、區),開展審查起訴階段律師辯護全覆蓋試點。
據統計,2022年4月15日至9月15日,浙江省試點地區共受理審查起訴階段刑事法律援助案件4370余件,比2021年同期增長176.3%。其中,因審查起訴階段律師辯護全覆蓋擴大通知范圍新增案件2940余件,占總數的67.3%。
“在試點工作中,我們主動將律師辯護全覆蓋的范圍擴大至‘未自行委托辯護人的’所有刑事案件。”金華市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鐘瑞友表示。其實,金華市自2021年8月就開始對審查起訴階段律師辯護全覆蓋進行探索。截至目前,金華市審查起訴階段法律援助案件同比增長近10倍。
結合試點成效來看,浙江省是否具備適宜這項制度“生根”的“土壤”?據浙江省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孔璋介紹,該省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適用率穩定在85%左右,確定刑量刑建議提出率、采納率均達到98%以上。“基于此,充分發揮辯護律師在審前階段的實質性作用尤為重要。于是,我們聯合浙江省司法廳主動向省委政法委匯報,也與省律師協會多次會商研究,對于在全省范圍內開展審查起訴階段律師辯護全覆蓋試點達成了理念共識。”
記者還了解到這樣一組數據:2022年前三季度,浙江省少捕慎訴慎押工作取得良好質效,實現報捕率、不捕率、訴前羈押率“三低”的執法司法良好態勢,認罪認罰案件上訴率僅為1.6%,絕大部分案件實現了服判息訴。“這些成效與浙江省開展審查起訴階段律師辯護全覆蓋試點工作有很大關系。”孔璋補充說。
結合實踐,邁出創新探索步伐
黨的二十大報告強調,“公正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將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試點從審判階段拓展到審查起訴階段,對切實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司法公正,彰顯司法文明具有重要意義。”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刑事專業委員會主任顧永忠表示。
在浙江省,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占比約為85%,如何有針對性地開展審查起訴階段律師辯護全覆蓋試點工作?
“我們有針對性地開展試點工作,對依法可能判處一年至三年有期徒刑的,堅持‘可援則援’;對依法可能判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堅持‘應援盡援’,即檢察院一般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提供辯護,并鼓勵律師在不捕不訴、變更強制措施等方面充分發表意見。”孔璋告訴記者。
對此,浙江省試點地區是如何具體落實的?除了前述金華市規定的“犯罪嫌疑人沒有委托辯護人的”應當通知外,龍港市明確“除危險駕駛罪外,均通過法律援助機構為其指派辯護律師”;開化縣明確“除自行委托辯護人外,一律由縣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師為犯罪嫌疑人提供辯護”……
浙江省電信網絡詐騙、跨境網絡賭博等涉網涉眾犯罪案件數量較多,但認罪認罰案件自行委托辯護率僅占15%左右,存在律師資源不平衡等客觀困難,部分區縣律師資源相對薄弱。“我們與省司法廳、省律師協會共同會商、統籌協調后,各試點地區基本建立了以屬地為主、跨區為輔的法律援助律師庫。”孔璋表示。
記者獲悉,為實現審查起訴與審判階段律師辯護無縫銜接,浙江省試點地區探索推行“不同訴訟階段原則上指令由同一名律師辯護”,以減少重復投入,提高司法效率。此外,還會根據案件特殊主體身份、難易程度選派相應資質的辯護律師。比如,涉及因民間糾紛引發的刑事案件,湖州市會指派執業經歷三年以上、擅長刑事辯護和調解的律師及時介入。
在采訪中,令記者印象深刻的是,當被問及“法律援助律師積極查找提供證據,最終只起訴了一個罪名,是否會影響案件辦理的最終質效”時,陳明南回答:“當然不會。律師積極收集提供證據,主動就案件爭議問題展開探討,幫助提高案件辦理質量,可以說是協作共贏。律師、檢察官雖然角色定位、職責分工不盡相同,但兩者都承擔著維護司法公正的共同使命。這些共通之處,與我們不謀而合,可謂法治建設的雙向奔赴。”
[版面編輯:王昱璇 張子璇] [責任編輯:劉彬]關鍵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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