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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網北京4月27日電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官方網站消息,日前,廣東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原黨委書記、理事長周高雄(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佛山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周高雄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佛山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8年至2022年,被告人周高雄利用擔任廣東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黨組書記、主任,廣東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黨委書記、理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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