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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球網報道】據香港星島網3月31日報道,2021年7月1日凌晨有人在香港禮賓府外縱火,警方其后在馬鞍山拘捕一名25歲無業男子,該男子承認一項縱火罪,今日(31日)在香港區域法院被判監32個月。
報道稱,被告王俊彥(現年25歲)被控于2021年7月1日在禮賓府外,無合理辯解而用火損壞屬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財產,即香港禮賓府范圍內近下亞厘畢道的植被。
法官姚勛智判刑時表示,縱火是嚴重罪行,必須嚴厲判刑以起到阻嚇作用,而且火勢往往不受控,有潛在風險。本案存在一系列嚴重情況,被告是有計劃行事,他事前記錄附近環境和禮賓府站崗資料,并于案發當日凌晨縱火,身上還有多用途刀等工具。
辯方求情稱,案發地點距離禮賓府很遠,也非人煙稠密的地方。但法官認為,縱火處距離禮賓府約50米,該處有非常多的植被,火勢易蔓延,一旦起火,情況會一發不可收拾。法官最終判處被告監禁32個月。
據報道,本案案情稱,被告2021年7月1日凌晨將土制燃燒裝置,包括6個汽罐、2個白電油罐及2個松節水金屬罐,投進禮賓府后山,再進入圍欄引爆,其后逃至上環乘巴士回家。警方翻查監控后拘捕被告,在他家中發現一本筆記本,內有時任特首、特區政府官員及其家人等25人的名字,及部分人住址。筆記中還記載有禮賓府警崗數目、監控攝像頭位置和周邊環境等資料,及制造土制燃燒裝置的物品清單和沙林毒氣化學程式。被告手機和電腦還有爆炸、炸彈、竊聽器和逃避刑事調查等搜尋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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