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我會配合的,下午把另外兩輛車也開到法院去。”日前,在地下車庫,被執行人陸某一邊交出被查扣轎車的鑰匙,一邊向前來扣押車輛的樂清市檢察院檢察官和該市法院執行法官承諾。自2022年4月以來,樂清市檢察院以數字賦能,開展涉車輛查扣民事執行數字檢察專項監督活動,監督27起涉車輛查扣案件順利執行完畢。
陸某與丈夫趙某是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的被告。2021年初,陸某夫婦被法院判決歸還600余萬元欠款,因一直沒有履行到位,于同年9月被法院強制執行。在執行過程中,法院查封了二人名下的3輛汽車,但因沒有找到車輛,實際上并未完成扣押。同時,因沒有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法院對陸某夫婦采取限制高消費等措施,并將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時間一長,陸某夫婦便放松了警惕,重新駕車上路,還為了躲避查處,把車停在附近小區的車庫內。然而,他們的違法行為還是露餡了。
2022年2月,樂清市檢察院在審查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執行情況時發現,陸某夫婦名下的車輛雖被法院查封,但仍處于正常使用狀態。
“很少有被執行人主動交付查封車輛,再加上執行法官案多人少,如何找到被查封車輛、如何實際查扣車輛都是現實難題。”在了解相關情況后,該院發現此類情況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也具備類案監督的模塊化特征,于是開展了涉車輛查扣民事執行數字檢察專項監督活動。
樂清市檢察院在匯集執行案件清單、查封車輛數據、車船稅繳納數據的基礎上,建立數據庫,通過查詢車輛的車船稅繳納記錄、年審情況、車輛活動軌跡,確定車輛的使用情況和大致活動范圍,從中發現一批被查封但仍在正常行駛的車輛。針對查實的涉案車輛線索,該院依法向法院制發檢察建議,建議其對有財產可供執行的終結本次執行案件恢復執行。
同時,檢察官經深入分析發現,一些被執行人的車輛難以被查扣,是因為執行法官無法獲悉相關車輛的具體位置。對此,樂清市檢察院聯合該市法院、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門共同出臺了《關于建立機動車輛執行領域查扣協作機制的實施意見(試行)》,明確民事執行車輛查封信息要互通共享,建立聯合工作機制,合力推進涉車輛查封扣押民事執行案件辦理。
[責任編輯:何慧敏]關鍵詞:
關于我們 廣告服務 手機版 投訴文章:435 226 40@qq.com
Copyright (C) 1999-2020 m.ymshequn.com 愛好者日報網 版權所有 聯系網站:435 226 4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