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猥褻罪男子出獄后違反禁令當教練
湖南漣源檢察建議督促“從業禁止令”落地落實
(資料圖片)
因犯猥褻罪,某培訓機構教練劉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并被禁止3年內從事教練職業。然而,刑滿釋放后未滿一年,劉某就被發現在原先的培訓機構繼續擔任教練一職。
到底哪里出了問題?
湖南省漣源市人民檢察院發現這一情況后,審慎研究案情、實地走訪調查,不僅確定劉某違反“從業禁止令”的情況確實存在,而且從此案中發現有關部門的履職漏洞。近日,漣源市檢察院制發了一份督促落實“從業禁止令”檢察建議,漣源市公安局、市場監督管理局、城管局等單位聯合公開執法,為防范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筑牢全方位保護屏障。
禁業期間重操舊業
2020年12月19日,被告人劉某利用某武術培訓機構教練的身份將被害人小A(女,15歲)單獨留在教室內,以指導防身術為由,壓在小A身上并強吻了她,身高、力量上的優勢讓被害人無法反抗,求救無門。
2021年4月,漣源市檢察院就此案向漣源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指控劉某的行為已構成強制猥褻罪,提出量刑建議: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并禁止其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或假釋之日起3年內從事教練職業。2021年6月,漣源市法院同意檢察院量刑建議,對劉某猥褻一案作出判決。
2022年7月,漣源市檢察院第四檢察部從未檢部門移送的線索中發現,劉某刑滿釋放后,在從業禁止期間繼續經營校外武術培訓機構并擔任教練職位。根據這一線索,第四檢察部第一時間成立辦案組。辦案組通過審閱案卷、研究案情,發現該案件事關未成年人保護,案件辦理刻不容緩。
帶著諸多疑問,辦案人員化身學生家長,實地取證,并詢問其他學員家長,發現劉某仍擔任該武術培訓機構教練。辦案人員隨后走訪漣源市教育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相關行政監管部門,了解其是否取得辦學許可證、登記營業執照等,經過多方查詢取證,發現劉某在從業禁止期間未經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許可登記、未經教育部門批準開辦武術培訓機構。辦案組及時將此案向檢察長匯報。
檢察建議制發多方
了解相關情況后,檢察長高度重視,召開員額檢察官聯席會議,研究決定向相關行政監管部門制發檢察建議。并做好案情匯報,上報婁底市人民檢察院,經上級院領導研究批準,同意漣源市檢察院對漣源市公安局怠于履行從業禁止監管職責、漣源市教育局怠于履行對校外培訓機構監管職責、漣源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怠于履行對校外培訓機構工商登記監管職責分別制發檢察建議,通過檢察建議督促落實“從業禁止令”,為未成年人保駕護航。
2022年9月19日,漣源市檢察院以公開送達的形式,向漣源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教育局公開送達首份督促落實“從業禁止令”檢察建議。建議公安部門依法對違反從業禁止決定行為進行查處,督促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對培訓機構注冊登記加強審查監督,加大日常監管力度,要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重視對校外教育培訓機構的監督管理。推動依法嚴格執行犯罪人員從業禁止制度,進一步加強司法保護與學校保護、社會保護的銜接,為切實保護未成年人提供強有力的司法保障。
收到檢察建議后,2022年11月8日,漣源市教育局擬定行動方案,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城管局等單位聯合公開執法,取締關停該培訓學校,并積極開展全市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為校外培訓機構和中小學生安全建設、防范性侵未成年人筑牢保護屏障。
多舉措促制度落地
2022年1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與教育部聯合印發的《關于落實從業禁止制度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開始施行。《意見》明確,教職員工實施性侵害、虐待、拐賣、暴力傷害等犯罪的,人民法院應當依照未成年人保護法相關規定,判決禁止其從事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工作。
據辦案檢察官介紹,《意見》就依法嚴格執行犯罪人員從業禁止制度,進一步加強司法保護與學校保護、社會保護的銜接作出了規定,旨在為凈化校園環境、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切實保護未成年人提供強有力的司法保障,對于準確適用從業禁止制度,依法懲治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犯罪,建設平安清朗校園環境,必將發揮重要作用。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事關億萬家庭的幸福,也關乎國家的未來。保護未成年人需要司法保護、學校保護和社會保護協同發力。相關各方要堅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則,嚴格落實《意見》要求,確保從業禁止制度在陽光下運行。”辦案檢察官說,履行法律監督職責是檢察官義不容辭的責任,要助力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共同為未成年人創造良好的成長環境,以實實在在的行動構筑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堡壘。
漣源市檢察院檢察長廖斌表示,下一步漣源檢察將加強《意見》的學習培訓,嚴格依法辦案。健全工作機制,強化工作銜接。探索、完善符合漣源本地工作實際的銜接辦法和流程,加強溝通交流,強化執行監督和反饋,確保裁判文書及時送達教育行政部門,教育行政部門及時作出后續處理,從業禁止制度及時得到不折不扣執行;加強普法宣傳,推動社會共治。
廖斌說,漣源檢察機關將通過發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引導廣大人民群眾和用人單位充分認識從業禁止制度對于保護未成年人的重要意義,自覺落實從業查詢制度要求,堅決防止被禁業人員進入教職隊伍。對于未履行犯罪記錄查詢制度、從業禁止制度的單位,及時提出建議,推動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學校保護和社會保護協同發力,共筑未成年人保護立體屏障。
[責任編輯:楊景茹]關鍵詞: 檢察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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